据澎拜新闻报道,近日,安徽芜湖的张林(化名)在芜湖四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吉利博越ProSUV,此后一年内他感觉车内异味加重,怀疑甲醛超标,和4S店协商处理未果。
2023年,他找到一家检测机构对车内空气取样后做空气质量检测,结果显示甲醛0.159mg/立方米。不过,该报告的检测类别为室内空气而非乘用车内空气。
张林认为,该结果超出了车内空气甲醛含量不大于0.10mg/立方米的标准。乘用车内空气检测和室内空气检测,针对的都是密闭空间的空气,该结果有参考价值。
据此,张林欲退车和索赔,将涉事公司告至法院。但判决显示张林提交的《检测报告》检测类别为室内空气,并非乘用车内空气质量标准,不能证明案涉车辆车内空气污染物含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故对张林要求解除案涉车辆买卖合同、赔偿空气质量检测费等主张不予支持。
一审后,张林未上诉。2024年3月12日,张林告诉澎湃新闻,他已向芜湖中院提交材料,申请再审。希望再审能由法院指定机构进行涉事车辆的甲醛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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