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2月13日电 (杨静)记者13日从太原海关获悉,根据海关总署相关政策,2022年山西免征收加工贸易企业内销缓税利息35.03万元,惠及17家加工贸易企业,货值16.57亿元。
太原海关稽查处副处长安东云介绍,加工贸易货物原本是为了加工后复出口,海关对其进口料件暂缓征收税款。企业将货物内销时,在缴纳进口税款的同时应补缴缓税利息。免征缓税利息这一政策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进一步减轻负担、降低成本,促进加工贸易发展。
与一般贸易相比,加工贸易具有采购、销售“两头在外”的特点,此前受全球疫情影响更为直接,企业面临供给端和需求端双向压力。根据海关总署2021年第121号公告,为支持加工贸易发展、纾解企业困难,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企业内销加工贸易货物,海关暂免征收内销缓税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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