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巴音郭楞监管分局公开披露了对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心支公司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心支公司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巴音郭楞监管分局处以罚款6万元。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利用保险代理人以虚构保险中介业务方式套取费用”。
阳光财险及分支机构:今年以来已收多张罚单
根据监管部门通报统计 ,2024年以来阳光财险及其分支机构多次被监管部门处罚,累计被处罚金额超100万元。
存在多项违法违规事实,阳光财产保险多家公司被处罚
此前,2023年12月1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披露行政处罚决定书,也曾对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6家分支机构进行处罚。经查,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违规事实:
一、教练车车险业务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
二、金融机构贷款损失信用保险业务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
三、业务及管理费列支与实际用途不一致;
四、理赔操作不符合准备金基础数据有关规定。
来源:黄河新闻 衡水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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