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聚焦 财经 产业 证券 股市 商业 民生 IPO 点评 IPhone客户端 安卓客户端
首页/市场分析

1

广州爱尔眼科医生名誉维权案一审胜诉
2022-04-06

红网时刻4月2日讯(通讯员 杨茜)近日,在遭受网民陈某“网暴”8个月之后,广州爱尔眼科医院医生李剑华终于收到了其名誉维权案的民事判决书。法院一审认定陈某构成对李剑华名誉权及肖像权的侵犯,判令陈某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并在微博账号“我是佩儿”首页连续60天置顶刊登赔礼道歉声明,在其百度账号连续15天刊登赔礼道歉声明,为李剑华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此外,陈某还需赔偿李剑华精神损害抚慰金及财产损失共计6万余元。

1.jpg

  原告李剑华是一名眼科医生,于2005年12月16日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被告陈某是一名微博粉丝超过200万的“网络大V”。自2021年7月起,陈某在微博、百度等平台上通过其账号“我是佩儿”将李剑华的个人信息和照片发布在网上,声称“曝光”李剑华“违法行医”“连医生资质都没有”,并称李剑华“伪造西安交通大学临床医学毕业证”。

陈某的言论引发其他网络用户的关注,并对李剑华医生的工作和生活产生了不小的影响。在陈某微博的评论中,有网友表示要“换医生”“维权”。在李剑华医生诊疗时,多位患者诘问其是否具有医师资质。任他如何解释,部分患者仍是心存疑窦,原先良好的信任关系被打破。患者不敢进行原定诊疗方案的治疗,甚至要求改换主治医师。在医院内部,也议论纷纷,出现一些质疑声。种种压力之下,李剑华医生出现了睡眠障碍,以及轻度抑郁倾向。

事实上,通过法院庭审调查,陈某发布的相关言论均无证据予以佐证。李剑华向法院提交的执业医师资格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等证据材料均得到了法院的采信。最终,法院经查明事实后判决认为,陈某未经合理查证,通过微博等公众平台公开发布李剑华“无证行医”“学历造假”等言论,且未经李剑华同意即擅自使用其照片,其行为具有相当的主观过错,客观上亦造成了公众对李剑华品德、才能、信用等社会评价的降低,构成对李剑华名誉权及肖像权的侵权,责令陈某须在判决书生效后删除相关案涉言论、向李剑华发布赔礼道歉声明及赔偿李剑华相应精神、财产损失费用。

声明:登载此文出于传递信息之目的,本站仅供信息保存,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修订!
点赞
编辑:中证
中证新闻网
中证新闻网
中证点评更多

    在西藏昌都一望无际的牧场上,一...[详细]

民生经济更多
中证新闻网
科创板块更多
热搜汇聚更多
  • 合作: 商洽与内容纠错联系方式
  • Email:894204689@qq.com
  • CopyRight@2008-2024 中国证券新闻 All Right Reserved

    工信备案号:备案号京ICP(备)15095275

    中国证券新闻版权所有违者必究